大邮箱网: 跨境电子商务交易税有关问题研讨会 |
| 来源:email100.com 时间:2012-04-14 |
| 4月13日消息,跨境电子商务交易税有关问题的研讨会在2012年4月10日在河内举行。
越财政部税收政策司副司长阮文奉强调:越南有权对在越南实施的、发生营业收入的所有交易征税。Google、Facebook等在线广告将通过其越南代理机构缴税。以电子商务形式在越南经营的外国企业不纳税对越国内企业来说不公平。
按现行规定,Google、Facebook等越南代理机构和合作方的纳税额度为5%的增值税,5%的企业所得税。 |
|
|
|